道德是行動的對象
話說,這位大叔姓曹,是我們小區的清潔工,年二十七那天,老曹和他老伴兒凌晨三點半就起床了,平時他們起床上班的時間大概是五點左右,這天之所以起這麼早,用他自已的話說:因為要過年了嘛,很多業主都在打掃房間,樓道裡垃圾肯定比平時多,為了讓業主過年有個好心情,所以早早的起來清理垃圾。
到凌晨四點的時候,老曹將自已樓棟清理完畢後來幫老伴清掃,走到十五棟樓下的時候發現地上有三個環保包,打開一看,裡面竟然裝著數捆百元大鈔和十幾條香煙。看到這些東西之後老曹和老伴一起坐在原地,等候了半個多小時,但失主並沒有來認領。等待的過程中,老曹心裡想啊,這麼多錢那,莫不是假炒吧?或者冥幣??不管那麼多了,平時培訓的時候公司有規定,在小區裡撿到任何東西都得上交管理處的。於是老曹把這幾捆錢和香煙拎到了社區管理處。後經管理處工作人員清點,裡面共裝有現金四十萬元和十五條中華牌香煙,是真家伙也。
第二天一早,有一位林姓先生到管理處來咨詢、尋找失物,經過核對,老曹夫婦撿到的巨款正是林先生的。據林先生交待,林先生梅州人,那天夜裡開車同父親回老家梅州,由於過年要帶好多東西回去,大包小包的,再由於當晚夜黑風高的,把裝錢的幾個大袋子給遺忘在地上了,車開到梅州了才發現。